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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考勤及请假制度

2011年03月03日 10:54:30 来源:鞍山市台安第三中学 访问量:688
台安三中考勤请假制度
 
为规范学校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依照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考勤和请假制度(草稿)。
 
考 勤 制 度
一、考勤:教师工作时间按学校下发的作息时间表为准。按规定的时间晚到,即迟到,提前离岗,即早退。
二、签到:教师每日签到四次,时间分别为上午上班下班,下午上班下班:公差和公派学习以在岗记签到。
临时有事签出(不超过60分钟),临时签出超过60分钟向领导请假。
 四、采取日记载、周统计、月公布、学期末汇总排序的方法。
请 假 制 度
请假: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考勤请假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尽心尽力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请假的教师必须按规定向校领导请假。
二、教师在校期间临时请假,一小时以内可以临时签出;向主任请假;一小时以上半天内向张校长请假;半天以上向孙校长请假。
三、教师外出开会、学习、进修必须事先通知领导,并征得分管校长同意。
四、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等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一)未请假而不上班的;
(二)未经批准私自停课的;
(三)上班时间因无课而不来校上班的;
(四)因赌气、闹情绪而不上课或不上班的;
(五)请假未获批准但未上课或上班的;
六、执行公务及公派学习报教务处明白。
 
台安三中教务处
编辑: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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