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鞍山市中小学生美文大赛》的通知
各镇场区中心学校、中学、局直各学校:
现将《鞍山市中小学生美文大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在暑假前做好安排,布置好相关学生按要求撰写美文,指定好指导教师进行写作指导。原则上要求全体学生参赛,小学全体班主任、中学全体语文教师进行写作指导,撰写评语,评语另页附参赛作品后。各学校要安排一名校级领导负责,校长负总责。各学校要按在校生的一定比例上报参赛作品,具体比例由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确定时间9月11日前,上报时间9月14日前。打包(分组打包)上传电子文档(邮箱题目为**学校**组美文大赛参赛作品**篇)到邮箱taj****@163.com的同时,要上报鞍山市中小学生美文大赛登记表,登记表包括参赛作品和未参赛作品两部分,参赛作品在前,未参赛作品在后,分别排列序号。登记表包括序号、文题、学校、年班、作者姓名、作者电话、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电话、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电话。参赛的具体要求见《鞍山市中小学生美文大赛的通知》。
附:鞍山市中小学生美文大赛的通知
台安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鞍山市中小学生美文大赛
为活跃学生暑假生活,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通过阅读与写作,提高中小学生语言文化素质,传承中华文化,树立民族核价值观,引导学生开启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假期生活,鞍山市教育局决定举办“读经典名著,写中华美文”作文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文主题
感恩、励志、成长
二、参赛对象
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在读学生
三、组别划分
本次大赛将根据不同年龄段分为小学低年组(1—3年级小学生)、小学高年组(4—6年级小学生)、初中组、高中组四个组别。
四、作品要求
1.主题不限,体裁、题材不限,感情真实,内容具体,语句通顺。1000字以内,最多不超过1500字。
2.必须制成word文档(A4页面,小四号宋体字、1.5倍行距),在文章标题下(正文前)注明邮编、学校地址、学校、年班、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在文章末尾注明指导教师姓名、作者联系电话或电子信箱。
3.每人限投一篇,多投无效。严禁抄袭,文责自负。抄袭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并将影响教师指导奖和学校集体奖的评选。
4.投稿电子信箱asshan2012m****@163.com
五、奖励办法:
1.参赛作品按小学低年组(1—3年级小学生)、小学高年组(4—6年级小学生)、初中组、高中组四个组别分别评选,每组按来稿数量和稿件质量分别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组委会将给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授予“荣誉小作家”称号,并分别奖价值不等的精品图书;给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
2.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将获得指导奖,颁发荣誉证书。
3.对组织工作出色,学生参赛学生较多并有多名学生获奖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授予集体奖,颁发奖牌。
六、时间安排
1、学生阅读、写稿时间:7月16日—8月30日;
2、学校初评及指导教师撰写评语时间:8月31日—9月14日;
3、县区交稿时间:9月20日;
4、市级评选时间:9月21日—9月28日;
5、文集出版印刷时间:10月;
6、表彰时间:11月中旬。
七、有关说明
1.本次竞赛为纯公益性质,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均免费参赛。(相关费用均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承担)
2.主办单位和竞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享有编辑出版、网上展示等权利(署名权归作者本人)。
鞍山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各镇场区中心学校、中学、局直各学校:
根据《鞍山市2012年中小学校、职业学校暑假工作安排意见》(鞍教发【2012】11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师生暑假的放假时间调整如下: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职业学校学生放假从7月16日起至8月30日止,8月8日为到校日(遇恶劣天气可取消),8月30日返校,8月31日正式上课。教师放假从7月23日起至8月21日止,8月22日正式上班。8月22日至8月29日,为集中安排教师集备时间。
普通高中学生放假从7月23日起至8月30日止,8月8日为到校日(遇恶劣天气可取消),8月30日返校,8月31日正式上课。教师放假从7月23日起至8月21日止,8月22日正式上班。8月22日至8月29日,为集中安排教师集备时间。鉴于每年六月初进行高考,高三教学任务按常规难以完成的情况,新高三年级可提前一周上课用于弥补教学时间的不足。高中各学校要严格控制在校时间,认真组织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