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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 开展“清明祭英烈”主题 活动的通知

2014年04月03日 08:56:47 访问量:1038

各镇场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

现将鞍山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主题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落实,确保祭奠活动文明、安全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要求县城学校保证每名学生至少参与过一次投票活动,乡镇、农村中小学可根据条件尽量参与,教育局将在活动后对参与学生的总数、投票次数与比例情况进行通报。

各校要于412日前将活动总结及影像资料以电子稿形式上报教育局教育科3

联系人:张明

联系电话:139****7067

电子邮箱: zhangming4692****@126.com

 

附件:鞍山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主题活动的通知》

 

 

台安县教育局

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局直各高中:

2014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等五部委的工作部署,加强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教育活动,市教育局要求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主题活动,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开展纪念革命先烈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局直各高中要在烈士纪念馆、烈士陵园、空一师荣誉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学生缅怀革命先烈、追忆革命历史;组织学生为革命先烈扫墓、敬献花圈;邀请老战士、老党员以报告会、故事会等形式,讲述革命传统,引导广大群众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激发爱国情感。组织学生了解民族传统文化、学习祖国历史、学习英模事迹,广泛开展以歌颂、描绘和放飞“中国梦”为主题的征文演讲、诗歌朗诵、主题班队会、团日活动,制作“清明”节日小报等形式的活动扩大影响力。

2、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局直各高中要组织发动学生积极参与中国文明网等中央级媒体开设的“网上祭英烈”活动,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进行网上祭奠、发表祭奠感言、开展网络访谈,激发爱党爱国情感,增强爱党爱国意识。各中小学要积极组织学生利用学校可上网的微机室、网络教室参加活动,市区学校和县(市)城区学校要保证每名学生至少参与过一次投票活动,乡镇、农村中小学可根据条件尽量参与,主办单位将在活动后对参与学生的总数、投票次数与比例情况进行通报。(投票网址****

****

3、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局直各高中要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诵读历代爱国主义名篇佳作活动。在青少年中开展诵读中华经典、诗歌朗诵会、歌曲演唱会、团日活动、主题班会等活动,增强爱家庭、爱集体、爱国情感。组织学生慰问帮扶退伍军人和烈士家属,就近就便到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或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祭扫、献花和宣誓,表达对先烈先辈的感恩怀念。

二、活动要求

1、要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局直各高中要把“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结合起来,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实施,寓传统文化于文明祭扫中,精心设计活动项目,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实现现代文明和传统文明的和谐统一。

2、要认真督查。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局直各高中要及时跟踪,及时指导,力争扩大此次活动的参与面。各单位要在活动之后形成材料(文字信息、图片报道、视频资料、活动总结),相关材料于416之前同时报送至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处及鞍山市教育局基教处。

市文明办电话: 6388912 6388901

电子邮箱:   asqsc5520****@163.com

市教育局电话:2698052  

电子邮箱    asjj****@163.com

 

                                     市教育局

                                  2014年3月26

编辑: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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