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教发〔2014〕164号
关于印发《鞍山市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局直各学校:
按照《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13号)及《辽宁省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制定了《鞍山市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好此项工作是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进区域内教育均衡的重要手段,要把活动作为展示教学成果、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加强教师培训和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重要抓手,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时间进度安排,开展好启动和培训工作,确保将此活动抓出成效。
二、为抓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及局直各学校要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此项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教育行政、教研部门、信息中心全面参与。教育行政负责组织协调,制定工作方案,提供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各级教育信息中心、电教部门负责活动的组织和技术保障工作,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所需的技术和资源支持,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为教师提供丰富多彩的资源,供教师选择使用。教研部门负责建立专家团队,组织好教研员和教师培训,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和本职工作有机结合,全力参与该项目的教学指导、录课评课和技术支持工作。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局直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落实好此项工作。充分调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各县(市)区要确保小学中心校以上、各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各普通高中全面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每所学校都要有教师参与晒课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局直各学校要确保本辖区、本校内至少有30%的教师参与该项活动,教师参与活动的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将作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选拔、教师评优的重要条件。市教育局将把各县(市)区各单位的参与活动情况纳入年底综合考核,作为考核各单位全年工作的重要指标。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办)要制定活动奖励办法、保障活动经费。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局(办)从2015年起将此项活动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全国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网址:****
附件:鞍山市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
鞍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鞍山市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1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组织全市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晒课”,从中评选出“优课”并参加国家“优课”评选。
二、活动组织安排
本次活动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电教部门、信息中心、教研部门共同参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电教部门、信息中心承担组织条件保障工作。教研部门承担教研指导和评课工作。各中小学校(具体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具体组织实施,学科教师直接参与“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局直各学校要确定工作负责人、联系人(管理员)。区域管理员职责:一是负责对所属学校的校级管理员进行技术培训;二是负责为本区域的专家、教研员提供认证管理;三是在本区域教育行政部门和专家组评选出优课后,对优课进行推送。
各县(市)区教育局(办)管理员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管理员一般由教学校长或教学主任担任,需要对教师晒课的政治性、科学性进行审核。
市教育局组建鞍山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评审专家团队,市级专家团队由市教师进修学院(高初小)教研部、艺体教部牵头,电教部全面参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局直各学校推荐。
(一)教育行政部门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本地工作方案;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组织辖区至少30%的学科教师参与该项活动。
(二)信息中心电教部门
各级电教部门负责活动的组织条件保障工作,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所需的技术和资源支持。
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为教师提供丰富多彩的资源,供教师选择使用。
(三)教研部门
教研部门活动包括教研指导及研修机制建设两方面的工作。
1.教研指导
建立专家队伍,逐级组织骨干培训。各级教研部门要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学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帮助教师总结、提炼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教学案例和创新模式。在线下给予本地区教师教材、教法等方面的指导。
2.研修机制建设
各级教研部门积极引导本地区学校创建学科教研工作室,借助平台开展校本教研,将网络校本教研形成一种常态的工作机制。
各级教研部门要积极在平台上点评本地区教师所晒课程,参与本地区“优课”评选工作;根据本地区教师“晒课”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优质数字资源在课堂中的应用与指导;借助云平台开通“教研”、“问答”、“知道”等相关教研活动频道,引导本地教师创建工作室,在平台上开展体现学科特点和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融合性的校本教研活动。
鼓励鞍山地区现有的名师工作室将已开展的工作移至全国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研修活动。
(四)学校、教师
学校、教师活动包括“晒课”与“优课”评选两个阶段。
1.网上“晒课”
学校利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家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由学校安排管理员专人负责实名审核。通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晒课”的教师可直接登录报名、提交材料。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上报至教育厅的“优课”评选者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上报的“优课”评选者必选)等。内容须符合2011版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特点,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等课堂教学内容。
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画面清晰。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
2.“优课”评选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采取县(市)区、市分级评选的方式,对年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资源开展逐级推荐评选。
各级评选可通过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在限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组织。县(市)区级评选完成后,将所推荐的“优课”报送市里参加“优课”评选。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局直各学校报送的“优课”评选,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各级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要首先开展晒课活动。县(市)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可以不受学校限制直接推荐参加本县(市)区级评优。省、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可以直接推荐参加市级评优。在此项活动中被评定为“优课”的,在教育系统各种评优活动中认定为同级别示范优秀课。
为鼓励广泛参与,各县(市)区、局直各学校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均可推荐1个“优课”参与推荐评选,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个“优课”。
三、时间安排
活动于2014年11月启动,2015年4月末完成。有关具体内容、时间进度及技术支持如下表所示。
完成时间 |
各级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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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月 |
日 |
市级 |
县(市)区级、 局直各学校 |
教研人员 |
学校教师 |
2014 |
11 |
17-20 |
市级部署与培训 |
上报管理员及专家队伍名单 |
市级教研员注册分科开展培训,创建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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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
11 |
1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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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级、局直各学校部署与培训 |
县(市)区教研员注册,创建教研室 |
|
2014 |
11 |
20-28 |
专、研、骨等身份认证 |
|
教师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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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
12 |
1 |
|
|
网络教研、研课晒课、评选推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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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
1 |
15 |
第一次阶段性工作情况发布推进会 |
总结经验,深入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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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
3 |
16 |
第二次阶段性工作情况发布推进会 |
网络教研、研课晒课、评选推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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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
4 |
15 |
|
县(市)区、局直各学校推优结束 |
|
|
2015 |
4 |
29 |
市级评选推优结束 |
继续开展2015-2016年新一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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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活动保障
本次活动由鞍山市教育局组织,市教育信息中心具体实施,各级教研部门承担教研指导工作。
1.制度保障。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情况与“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相衔接,与教师评优、骨干教师选拔相关联,对在本次活动中获奖的教师、优秀教研员、优秀电教人员给予表奖。
2.专家保障。建立市级专家队伍,承担培训、技术支持等指导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区、校上报的作品进行评审。
⒊报名并通过学校管理员审核的教师,自动获得补助金10元,有效期三个月,先到先得,可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应用频道中购买和使用付费资源。有效期满后,补助金未使用部分将自动返回资金池中,供未领取教师或已使用完教师领用。补助金率先使用完的教师可再次申领,每位教师最高领用额度为20元。
被评为国家级优秀的教师工作室将给予一定活动补助。
六、应用推广
活动评选出的“优课”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以为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教师专业发展等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提供参考和借鉴。
各县(市)区教育局(办)要统筹协调电教、教研等相关部门,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评选,组织看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秀案例,鼓励基层教师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的不同方法和多种模式,踊跃展示自己的优秀课堂教学,促进生成性资源不断推陈出新,形成示范性资源体系, 为广大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